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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邮电大学早锻炼管理规定(暂行)
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,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和生活习惯,现将进一步完善学生早锻炼管理的有关规定如下,以确保学生早锻炼的质量和效果。
1. 早锻炼对象:一、二年级学生(仙林校区)。
2. 锻炼时间:
2.1 每学期第二周----第十六周(一年级新生第一学期另行通知);
2.2 星期一----星期五早晨6:45----7:20。
3. 早锻炼项目与要求:
3.1 早锻炼项目:跑步
3.2 早锻炼要求:
3.2.1 学生早锻炼地点按照该学院宿舍就近的原则进行跑步刷卡;跑步时请按照规定路线有序进行,不得超越近道、逆向跑进、不得穿拖鞋、不得使用代步工具。
3.2.2 必须持本人校园卡进行刷卡考勤,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为他人代刷;早锻炼过程中忘记带卡、卡遗失等情况不再登记。
3.2.3 凡因伤、病(住院)等原因不能参加早锻炼者,必须由本人提供学校指定医院出示的证明、病历等相关材料,经学院(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相关意见)和体育任课教师核实后,由体育部酌情处理。相关材料须在突发情况发生后十日内提交。
3.2.4 体育保健班学生能否早锻炼,由体育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决定。
3.2.5 由于雨雪、雾霾等恶劣气候情况下,不再进行刷卡考勤,是否早锻炼以校团委播放广播为准;若该学期雨雪等不可控天数较多,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早锻炼标准的天数。
4. 早锻炼加分标准与奖惩办法:
4.1 要求每位学生必须达到基本合格标准的早锻炼次数,否则该学期体育成绩为不及格(59分)。
4.2 奖励办法:凡是达到相应的早锻炼标准,体育课与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”测试成绩给予相应的加分。第一学期:加分加在该学期的体育课成绩;第二学期:加分加在该学期的体育课成绩和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” 测试的成绩。
加分标准如下:
早锻炼加分标准
| 基本合格 | 加分标准 | |||
次数 | 40 | 45 | 50 | 55 | 60 |
加分 | 0 | 2 | 3 | 4 | 5 |
注:①一年级新生第一学期早锻炼标准根据军训的天数扣除一定的次数;
②体育总分最高为100分。
4.3惩罚办法:早锻炼过程中,超越近道、逆向跑进、穿拖鞋、使用代步工具、代人刷卡等行为,一经发现,第一次违规者早锻炼扣除五次,第二次违规者该学期早锻炼按不合格处理。
5. 鼓励三、四年级学生参与早锻炼。
三、四年级学生在任一学期早锻炼达到基本合格次数(40次),该学年“国家学生体育健康标准”测试成绩加5分。
6 信息查询及反馈:
所有早锻炼次数以体育部管理系统为准;学生应通过体育部网站及时查询自己相关的早锻炼信息,如对考勤记录有异议者,请及时与相关老师联系。
7.未达早锻炼标准的处理办法:
在一、二年级期间所欠的早锻炼次数在三年级进行补跑,补满所欠次数后恢复体育原始成绩。
8 本规定具体执行中的问题,由体育部负责解释。
联系人:王东海老师; 电话:85866302;邮箱:wangdonghai1998@126.com;办公室:体育馆105。
9 本规定自发布日起实施。
体育部、学工处
2015年09月